纳思达:监事会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03 17:54: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
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注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
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结束,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56,080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署:
夏月霞 唐向东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