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7:54:3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9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4 年 12 月 3 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56,080 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激励计划(草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份额数量进行了调整。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首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股权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879,300 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行权价格为 37.77 元/股;同
意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27.73 元/股调整为 27.63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认为该等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0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359 名激励对象授 9,879,300 份股票期权。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735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1,065.4478 万份,行权价格为 27.63 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735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1,065.4478 万份,行权价格为27.63 元/股,本次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撤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73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共计 1,065.4478 万份,行权价格为 27.63 元/股,本次实际可以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止。
2021 年7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27.63 元/股调整为 27.51 元/股,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37.77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1 年7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 2019 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27.51 元/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7.65 元/股。”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7,270,694 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17,270,694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以及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主体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 14,993,912 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 14,993,91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
权价格由 27.51 元/股调整为 27.41 元/股,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行权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为 37.55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监
事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
由 27.41 元/股调整为 27.29 元/股,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行权价
格由 37.55 元/股调整为 37.43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2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4,550 份予以注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