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3 15:32:50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9 月 14 日,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回购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含)~2,000 万元(含)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2,892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 280,535.9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1.58 元/股~21.99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及 2024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52,000 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1.99 元/股,最低价为 21.5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535.9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