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02 19:17:38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2 人,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 39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以 2024 年 11 月 25 日总股本 576,354,086 股为基数,下同)的 0.0677%。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3,344,25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76,354,086 股变更为 575,964,086 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0 年 7 月 3 日为授予
日,以 11.51 元/股的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4 日。
7、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 1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
8、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内的 25.48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对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11.51 元/股调整为 8.78 元/股。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内的 61.3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8.3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8.78 元/股调整为 8.71 元/股。
10、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8.71 元/股调整为 8.66 元/股。
11、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并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8.66 元/股调整为 8.625 元/股。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
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8.625 元/股调整为 8.575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不予解限。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9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万股,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7%。
3、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9月30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和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8.57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344,25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77%。公司已向相关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1月18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230012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29,225,586 5.07 -390,000 28,835,586 5.01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8,835,586 5.00 0 28,835,586 5.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390,000 0.07 -390,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547,128,500 94.93 0 547,128,500 94.99
通股
三、总股本 576,354,086 100.00 -390,000 575,964,086 100.00
注:上表数据以业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11月25日)收盘后的股本情况测算所得。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