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2-02 18:28:41
股票代码:300623 股票简称:捷捷微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黄善兵 黄健 张祖蕾 刘启星
黎重林 颜呈祥 万里扬 袁秀国
刘志耕
全体监事签名:
钱清友 沈志鹏 顾 凯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 健 沈卫群 刘启星 张家铨
孙家训 黎重林 朱 瑛 徐 洋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概要......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0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1
第四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7
一、备查文件...... 27
二、查阅地点...... 27
三、查阅时间...... 27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捷捷微电、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 指 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捷捷微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票 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华创证券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发行方案》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与承销方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认购邀请书》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认购邀请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追加认购邀请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之股份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4 年 8 月 30 日,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 4 次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34 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8 名发行对象发
出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已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9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止,华创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
到 8 名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478,999,463.60 元(肆亿柒仟捌佰玖拾玖万玖仟肆佰陆拾叁元陆角)。
2024 年 11 月 28 日,华创证券将扣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
购资金的剩余款项 462,815,474.33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捷
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48 号)。经审验,截
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止,发行人已向沈欣欣、李育章等共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10.896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8,999,46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046,548.84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52,914.7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4,108,96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46,843,946.76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33.95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33.95 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股份分配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9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000 万元(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9,440,353 股(即本次拟募集
资金总额 66,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33.95 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即
19,440,353 股)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1 即 242,043,431 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4,108,968股,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