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9 19:54:3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唐人神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推动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开展,促进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经销商、原料供应商、生猪代养户、客户(以下称为“被担保方”)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公司授权下属子公司、以及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
290,000 万元,即 2025 年任一时点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90,000 万元,公司、子公
司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可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滚动使用。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权担保额度
授权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直接+间接 担保授权额度(万元)
持股比例
1 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0% 140,000
2 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40% 35,000
湖南美神育种有限公
公司、湖南美神育种有限公司、株 司:90.01%
3 洲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株洲美神种猪育种有 24,000
限公司:100%
广东美神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100%
株洲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100%
广西美神农牧有限公司 100%
4 甘肃美神丰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50,000
清远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100%
咸阳美神绿色养殖有限公司 100%
韶关美神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100%
5 公司、其他子公司 / 41,000
合计 290,000
注:(1)公司及子公司湖南美神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美神”)、株洲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美神”)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对湖南美神及株洲美神向融资机构推荐的被担保方融资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湖南美神及株洲美神分别为其各自推荐的被担保方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湖南美神或株洲美神和公司共同担保的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4,000 万元。
(2)上述担保额度不包括以往已审议、且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
(3)在授权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4)公司持有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40%股权,为控股股东,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融资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90,000 万元。
4、被担保方: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的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经销
商、原料供应商、生猪代养户、客户,并经公司、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
具体的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被担保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反担保措施:被担保方以其家庭住房、猪场栏舍、禽舍等养殖设施及土
地使用权、存栏生猪、禽或水产品、生产设备等财产、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信用
担保等提供反担保。
6、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方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
好的业务关系。
(2)被担保方需完善征信,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减少公司担保风险。
(3)被担保方获得的融资仅用于购买公司相关产品及归还贷款本息等。
7、担保额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 截至 10 月 31 日 本次授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经审计
持股比例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公司、子 养殖户(( 猪、禽、水 不超过
产类等)、经销商、 不适用 94,990.04 52.77% 否
公司 原料供应商、客户 290,000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为养殖户(猪、禽、水
产类等)、经销商、原料供应商、生猪代养户、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
拉动公司饲料等销量,扩大公司产业规模,促进共同发展。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措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此次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为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经销商、原料供应商、生猪代养户、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坤芳 林森堤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