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9 18:52: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
核查意见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装备”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辰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华辰装备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923 万股普通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
39,23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 736,347,100.00 元,扣除
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 58,791,831.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555,268.07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水平,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增加自主研发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分别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5,000 万元。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8,000 万元。
该议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承诺 投 资总 调整后投资 备案文件
号 额( 万 元) 总额(万元)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 昆经信备[2018]82 号
1 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25,982.82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17,929.07 昆发改备[2018]440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2,452.00 昆发改备[2018]439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3,391.64 -
5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8,000.00 昆周投备案[2022]7 号
合计 68,363.89 67,755.53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合同约定付款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及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抵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
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其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
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辰装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华辰装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
及《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华辰装备将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东辉 袁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