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9 18:38:28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充分保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进行了事前沟通,苏亚金诚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
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至 2023 年度末,中兴华合伙人 189 人、注册会计师 96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89 人。
中兴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2002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2016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 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竞争性谈判选聘定价,2024 年报审计费用为 186 万元,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9 万元。
公司支付给苏亚金诚的 2023 年报审计费用为 230 万元,2023 年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
创立于 1996 年 5 月。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 2 日,经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在执行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苏亚金
诚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苏亚金诚、中兴华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4.中兴华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