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1-29 18:12:1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金玉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公司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协议条款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