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9 16:51:4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3.431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4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3.2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7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由 其 出 具 《 验 证 报 告 》
(XYZH/2024BJAA12B0232)。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新能源及智能配网用新型电力装备制造项目 31,655.28 28,243.10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2 补充流动资金 12,100.00 12,100.00
合计 43,755.28 40,343.1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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