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29 15:55:17
公司代码:605222 公司简称:起帆电缆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4 年 12 月 16 日 8:30-13:00 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会议报告人报告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6 号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桂华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潭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起帆”)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实现公司“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平潭起帆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无追索权保理等,贷款总期限 5 年,宽限期 2 年,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8.10 亿元的担保,平潭起帆海缆生产基地项目具备抵押条件时,追加本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建成后落实现房抵押。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以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总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以办理实际业务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