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8 18:02:5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扬州金泉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
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此事项,投资期限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基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整体规划,结合公司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 年 8 月受让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奥传感”)的大额存单。
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宏庆先生为苏奥传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苏奥传感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补充确认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宏庆先生为苏奥传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苏奥传感为公司关联法人。
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非失
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11 月 19 日
统一社会 91321000608707880C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 滕飞
人
注册资本 79,152.8907 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经营范围 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
明书》规定,以大额存单票面金额并按到期利率计息的方式平价受让苏奥传感大
额存单,具体内容如下:
受让 转让方 交易标的 存单票 到期 受让日期 利息 存单受让价
方 面金额 利率 (万元) 格
(万元) (%) (万元)
3,000 2.65% 2024 年 8 月 64.70 3,064.70
5 日
中国银行 4,000 2.60% 2024 年 8 月 84.36 4,084.36
公司 苏奥传感 大额可转 5 日
让存单 4,000 2.65% 2024 年 8 月 87.45 4,087.45
9 日
4,000 2.65% 2024 年 8 月 90.10 4,090.10
19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受让方式为平价受让,
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
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公司受让大额存单的关联交易,按平价受让,定价合
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主要系公司相
关部门对银行大额存单产品转让机制的理解偏差,中国银行在接收到苏奥传感转
让需求时即在市场寻求意向承接客户并负责完成转让承接,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
有意受让。根据中国银行大额存单业务流程要求,大额存单转让需转让方与受让
方直接转账交易,公司受让上述大额存单时,仅将其视为银行存款类产品,鉴于
转让方为苏奥传感,此笔业务应作为关联交易补充追加披露。公司董事会已要求
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
生。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项关联交易按平价受让,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受让方式为平价受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受让方式为平价受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补充确认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受让苏奥传感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同意公司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峰 周刘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