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破产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6:47:57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参股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申请人陈*伟、曹*帅以被申请人金交中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对金交中心进行破产清算。后金交中心收到第三中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3〕沪 03 破 464 号),第三中级法院受理申请人陈*伟、曹*帅对被申请人金交中心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得知第三中级法院公告(〔2023〕沪 03 破 464 号)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陈*伟的申请,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裁定受理上海长江联
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查明,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明显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
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裁定宣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
产。
三、其他说明
由于金交中心账面净资产为负数,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已于 2020 年度减记至零。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