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27 16:05:4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海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4 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8,781,868.00 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94,562,647.00 股,发行价格为1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0.43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 19,239,599.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760,390.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1 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 80,000.00 80,000.00 本次结项
2 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 40,000.00 40,000.00 本次结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营业
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款专用,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储额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海电容器
南通分行营业部 股份有限公司 021900200710988 10,436,984.2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南通新江海动力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电子有限公司 93010154740022459 23,189,827.5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江海储能技
南通分行 术有限公司 9550880222182400309 392,842.52 160,000,000.00
合计 34,019,654.35 160,00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00.00
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 294,019,654.35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4,019,654.35 元,其中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94,019,654.3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压大容量薄
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前述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
件。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已 投入募 利息收入扣 待支付金 募集资金预计节 发行费用 扣减发行费用后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集资金 金额 除手续费后 额(D) 余金额 金额 预计节余金额
( A) (B) 净额(C) ( E=A-B+C-D) (F) (G=E-F)
超级电容器产业 不适用 不适用
1 化项目 80,000.00 65,559.08 10,412.52 2,250.87 22,602.56
2 高压大容量薄膜 4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电容器扩产项目 36,937.96 3,410.45 2,797.26 3,675.22
合计 120,000.00 102,497.04 13,822.97 5,048.14 26,277.79 1,923.96 24,353.83
注 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主要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基建及设
备的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若存在不足部分,
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 3:节余金额为包含银行利息收入净额并扣减待支付金额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注 4: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为
1,923.96 万元,公司支付发行费用后未变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扣减发行费用后预计
节余金额为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减发行费用金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
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同时,募
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单价较规划时有所下降,使得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产能所需的投入有所减少。此外,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
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募投项目“超级电容器产业化项目”和“高
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扩产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2,497.04 万元,待支付
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5,048.14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24,353.83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 5,048.14 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4,353.83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中,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款项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