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7 15:48:56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节能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3.44 元/股
“节能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3.44 元/股
因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70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 万张,债券简称“节能转债”,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30 亿元,期限 6 年。“节能转债”
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转股期起止
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7 年 6 月 20 日,本次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为 3.44 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9月6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及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
意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0,200 股。其中,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
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2 名激励对象,公
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0,000
股以 1.47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因已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0 股以 1.476 元/股予以回购。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0)。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述股权激励股份 520,200 股已经注销完
毕。注销完毕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股份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4,580,719 -520,200 514,060,5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59,652,739 0 5,959,652,739
总股本 6,474,233,458 -520,200 6,473,713,258
注 1:以上股本结构以 2024 年 11 月 26 日收盘后公司股本结构为基础,因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处于转股期,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总股本可能会在公告日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注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
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根据本次回购注销情况,计算公式为P1=(P0+A1*k1+A2*k2)/(1+k1+k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P1=(P0+A1*k1+A2*k2)/(1+k1+k2)≈3.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3.44 元/股,A1≈1.60207 元/股,A2=1.476 元/股,k1=-
510,000/6,474,233,458,k2=-10,200/6,474,233,458)
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节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然为 3.44 元/股。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