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6 18:00:4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 号文注册。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具体发行情
况如下: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结束,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
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2.39%,认购倍数为 4.38 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0.2亿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2.9 亿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1.0 亿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0.1 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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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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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