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8:04:58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4-117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财务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 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住宿和餐饮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26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2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利华先生,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当代明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当代明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先生,2002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当代明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廖利华、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3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2024 年度,鉴于公司已完成湖北嘉里传媒有限公司、湖北清能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购工作,导致审计范围、规模以及所涉及地区扩大,因此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35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为: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充分满足公司对于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