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7:04:37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8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为满足油 脂采购需求,拟与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保理”)开展 应付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授信额度3,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单笔业务融 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天津 奥能共同借款人,山高环能为上述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176,000 万元,同时公司预计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1,928.7 万元。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在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DQ3N2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陶辉
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营业期限:2021年7月30日至2051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1层1104C-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股权结构: 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山高(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股15%。
经查询,山高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T7TT48P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居国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7日
营业期限:2022年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707-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进出口代理;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152.42 24,107.10
负债总额 36,744.01 15,251.01
净资产 7,408.41 8,856.09
项 目 2024 年 1 月-10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110.17 112,345.86
营业利润 -845.85 1,259.73
净利润 -747.54 957.23
经查询,天津奥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山高保理
债务人:天津奥能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甲方自愿为债务人自债务发生期间,在乙方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乙方处办理保理融资业务;债务人的供应商通过线上(山高E信产融数字平台)和/或线下等方式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并向乙方申请融资,形成债务人对乙方的债务等】,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提供担保。
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上述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等保证担保的全部债权以下称应付款项)。只要前述债务本金在最高余额范围内,对于除债务本金之外的前述约定款项,不论金额多少,甲方均额外向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内就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但按法律规定或主
合同的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48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84.70%;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7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5.27%;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8.04%。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36,96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38.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