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5 16:47:39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4-5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药控股”)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娴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简历后附。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接受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国药健康在线有限公司、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400.00 万元。本次增加完成后,公司 2024 年度接受劳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5,600.00 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全票审议通过(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吴壹建、李进雄已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 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牵头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兆雄先生
提交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林兆雄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林兆雄先生的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程序,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李进雄先生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牵头负责经营管理工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当
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当
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娴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注册会
计师,国药控股资金部副部长。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员;2011 年 10 月至2015 年 7 月任国药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部财务预算及分析经
理;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国药控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财务预
算及分析高级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国药控股财务与资
产管理部并购整合管理高级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国药
控股财务部并购整合管理高级经理;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
国药控股资金部资金预算及分析高级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国药控股资金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国药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罗娴女士任国药控股资金部副部长。除此以外,罗娴女士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娴女士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