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马飞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告时间:2024-11-25 16:11:4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飞荣达
股票代码:300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情况:
序号 类型 名称 通讯地址 股份变动性质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马飞 广东省深圳市 1、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
南山区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黄峥 广东省深圳市 比例发生变化;
南山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马军 广东省深圳市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
龙华区 式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
宁波飞驰荣 浙江省宁波市 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达股权投资 北仑区大榭街 持股比例减少。
有限公司 道滨海南路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飞荣达、公司 指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马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黄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马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飞驰投 指 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资
一致行动人 指 马飞、黄峥、马军、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亿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姓名:马飞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16211968********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姓名:黄峥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401111971********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姓名:马军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403221965********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公司名称:宁波飞驰荣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25277850
法定代表人:马 飞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A1628-9 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期限:自 2009 年 07 月 28 日至 2039 年 0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飞驰投资系飞荣达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主要合
伙人包括马飞、马军、邱焕文等。
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序 姓名 性别 身份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地区 任职
号 居留权取得情况
1 马飞 男 4416211968****** 中国 深圳市南山区 无 执行董
事、经理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飞荣达之间的控制关系如
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马飞与黄峥系夫妻关系;马飞与马军系兄弟关系;
马飞持有飞驰投资37.1103%股权,马军持有飞驰投资2.2491%股权。根据《收购
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马飞、黄峥、马军及飞驰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飞、黄峥、马军及飞驰投资没有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2023年5月17日-至今)主要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化,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大宗交易主要是由于个人资金安排,协议转让是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同时有效改善实际控制人财务结构,降低质押等财务风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飞、黄峥、马军及飞驰投资持股情况 如下所示: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当时总 持股数量 占目前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238,548,313 41.4598 204,640,991 35.2825
马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37,078 10.3649 29,410,006 5.07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8,911,235 31.0948 175,230,985 30.2119
持有股份 47,894,729 8.3241 42,987,729 7.4116
黄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94,729 8.3241 42,987,729 7.41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持有股份 14,520,431 2.5237 14,520,431 2.5035
马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30,108 0.6280 3,630,108 0.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