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广大特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4-11-24 16:44:32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证券代码: 68818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较长,存续期间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变化、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最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该参加对象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的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超过 10,000 万份。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并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0.7:1。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最终使用的资金总额按照广大特材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的实际购买均价予以计算。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计划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广大特材 A 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广大特材 A 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释 义...... 6
第一章 总则 ......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和规模 ...... 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 11
第五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3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4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 20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1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24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25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6
释 义
广大特材、本公司、公 指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 本 指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 指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股计划草案 )》
《管理办法》 指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广大特材普通
股(A股)股票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总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分、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份数不超过10,000万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0人。具体拟认缴份额比例如下表所示:
拟认购份 占本员工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上限 股计划的比
(万份) 例(%)
1 徐卫明 董事长、总经理
2 缪利惠 董事、副总经理
3 徐晓辉 董事
4 季良高 监事会主席
5 徐秋阳 监事
6 金秋 职工监事 2,980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