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22 21:19:31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飞南资源
股票代码:3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 21 号 20225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家园 11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105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家园 11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南资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飞南资源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国泰金源 指 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宏盛开源 指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主动变动 后合 计持 股比 例减少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石河子市国泰金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 21 号 20225 号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
出资额 1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宏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MA778XQM5U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家园 11 号楼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
经营范围 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宇成盛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60%合伙
股东及持股比例 份额,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合伙份额,
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 35%合伙份额。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4-105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4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
出资额 25,448.5 万元
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宏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宇成盛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王宏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32882402X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家园 11 号楼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
经营范围 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王宏、王加宏、吴水龙、苏州江南嘉捷电梯有限公司
、周少明、傅利泉、烟台新瑞经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股东及持股比例 69.5916%合伙份额,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0257%合伙份额,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 27.3827%合伙
份额。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国泰金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国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圣资产);宏盛开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圣资产及海南宇成盛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成盛宏),宇成盛宏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圣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国泰金源与宏盛开源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均为国圣资产,根据国泰金源、宏盛开源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及其投资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国泰金源及宏盛开源为国圣资产同一控制下的合伙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王宏
春,其主要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
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宏春 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计划于前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87%)。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权益变动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在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72,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本次权
益变动后,国泰金源和宏盛开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104,93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减持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份来源
集中竞价 2024 年 11 月 6 日- 20.92 1,688,589 0.42% 首次公
国泰金源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开发行
大宗交易 2024 年 11 月 8 日 17.15 1,402,617 0.35% 前股份
2024 年 11 月 6 日- 首次公
宏盛开源 集中竞价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71 180,816 0.045% 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