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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22 20:07:38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4 年 11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简历后附)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
事 3 名,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冷兆武先生(董事长)、许晓萍女士、陈韵先生、周寅先生、唐敏女士、冷兆文先生
2、独立董事:石磊先生、金宇超先生、蔡鸿亮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 1/3,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冷兆武先生(主任委员)、石磊先生、蔡鸿亮先生
2、审计委员会:金宇超先生(主任委员)、蔡鸿亮先生、冷兆文先生
3、提名委员会:石磊先生(主任委员)、蔡鸿亮先生、冷兆武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蔡鸿亮先生(主任委员)、金宇超先生、冷兆武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主任委员(召集人)金宇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王艳女士(监事会主席)、于美玲女士
2、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洁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监事总数的 2/3,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4-084)。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及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冷兆武先生
2、副总经理:许晓萍女士、周寅先生、陈娃瑛女士、潘红阳女士、缪娓女士、胡冰女士(简历附后)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祁艳芳女士(简历附后)
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唐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夏庆立先生(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祁艳芳女士、夏庆立先生均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祁艳芳女士、夏庆立先生
联系电话:021-38939070
电子信箱:ir@univ-bio.com
邮编:20131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楼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娃瑛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祁艳芳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79,000 股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62%份额、2.49%份额。陈娃瑛女士、祁艳芳女士将继续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
履行。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梅江华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梅江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娃瑛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命科学与技术
专业,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销售代表、销售经理、华东区销售经理、全国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历任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娃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79,000 股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62%份额。除上述情形外,陈娃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祁艳芳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
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北戴河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务主管;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公司总裁办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历任公司运营总
监;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11 月历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祁艳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79,000 股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49%份额。除上述情形外,祁艳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潘红阳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留居权,浙江大学基础医
学专业,浙江大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硕士研究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潘红阳女士历任宜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诊断产品研发和抗体鉴定负责人,杭州景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生产副总经理职务,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红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胡冰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技术专业,本
科学历。2007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历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
持、技术支持组长、技术支持主管、产品经理、市场部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监;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流
式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胡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4,779,000 股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01%份额。除上述情形外,胡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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