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22 18:06:38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 89 号上海国展蛟龙君澜大饭店蛟龙
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已审议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
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25 博隆技术 2024/1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则其代理人须持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进行登记。
(二)股东为自然人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若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则其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进行登记。
(三)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
时间为准,请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
认。
(四)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9:00—12:00,13:00—17:00)
(五)登记地点及送达地点: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邮编:20170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安一唱
2、联系电话:021-69792579
3、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 1356 号
4、邮 箱:IR@bloom-powder.com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9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