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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宝利国际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1-20 19:39:40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利国际
股票代码:3001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池州投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街道池阳路 2 号 4 楼
通讯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街道池阳路 2 号 4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在相关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3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5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3
财务顾问声明......4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4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书》
宝利国际、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投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池州投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
池州产发 指 池州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池州新兴 指 池州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投控 指 池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池州市国资委 指 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即池州投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周德
洪先生所持有的宝利国际 164,432,800 股股份、周秀凤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所持有的宝利国际 43,567,200 股股份,合计占剔除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915,600,000 股)的
22.72%
扣减后总股本 指 扣减“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内股份后的总股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周德洪、周秀凤夫妇与池州投科签署的《江苏宝利国际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登记公司、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池州投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池州投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街道池阳路 2 号 4 楼
通讯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街道池阳路 2 号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中科先进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岚领先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76,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MAE0XDL443
成立时间 2024 年 9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24 年 9 月 24 日至 2036 年 9 月 24 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普通合伙人:上海东岚领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岚
合伙人名称 集团”)、深圳中科先进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先进”),有限合伙人:池州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APQ35。其基金管理人为深圳中科先进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47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池州投科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池州产发持有池州投科 99.8550%的合伙份额,为池州投科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控制池州投科的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和退出决定以及投资项目股东会审议决策事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池州市国资委通过池州投控、池州新兴全资控股池州产发,并通过池州产发间接控制池州投科,为池州投科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池州投科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三名合伙人分别为池州产发、东岚集团、中科先进。其中,池州产发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99.8550%。
根据池州投科合伙协议的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池州投科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与投资业务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有限合伙人池州产发委派 2 名委员,普通合伙人中科先进委派 1 名委员。
合伙企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和退出决定以及投资项目股东会审议决策事项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成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池州产发可以通过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实现对池州投科的控制。综上,池州产发能够实际控制池州投科,池州产发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为池州市国资委。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池州产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池州市国资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池州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池阳路 2 号
通讯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池阳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康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0636073601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3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
经营范围 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
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池州市国资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国家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11341800662904607Y,注册地址为池州市池阳路 29 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池州投科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
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池州投科的控股股东池州产发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序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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