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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20 15:34:08

北 京 信 安 世 纪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2024 年 11 月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8议案二:《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 9议案三:《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的议案》...... 18议案四:19《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19议案五:20《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
议案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1议案七:2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22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3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24议案十:25《关于制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25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26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八、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 2 号楼公司
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议案二: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8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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