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18 19:51:55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