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4-11-15 18:41:4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
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大内
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六条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
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现场
审计业务,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为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评估、内部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披露等。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九条 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授权控制)、
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
工和组织架构,确保各项工作责权到位: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
(三)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独立行使公司监督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四)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管理;
(五)公司依据经营实际需要设置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中心事业部。各职能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业务流程,修订并完善业务管理规范,并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对分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指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六)公司对下属企业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管理、预算管理、职能部门对口管理以及监控。
第十一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
标。建立相应的逐级授权、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各级授权要适当,职责要分明。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或不适当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
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包括年度指标
及述职的绩效管理、用工管理、劳动关系(合同)管理、培训管理等,明确公司职员职务任免、薪酬及福利、考核及奖惩、员工培训、岗位调配等内容,加强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与控制。有效实施各分子公司和全员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完善。
第十四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规范
员工行为,讲责任、重效率,以坚韧意志、开放胸怀,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三章 经营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旨在帮助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风险类别和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
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工
作团队,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对风险进行有效分析,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结合风险承受限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营管理层、关键岗位员工
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
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
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内部控制活动
第二十一条 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责任、业务规章、业务流程等。
采取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预算控制、运营分析和绩效考核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事业部和各分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
实际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管理部门、事业部和各分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业
务操作流程,针对各项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公司应对安全生产、采购、质量管理、销售合同及应收账款、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等重要环节制定明确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适时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制定的相关投资管理制度,有目的的规划、实施可持
续发展的公司战略,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强化项目分析和可行性调研,规范投资行为和决策程序,对投资项目各控制环节实现全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确保投资项目决策的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当公司开展重大基建工程项目时,应明确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
工程招标、合同管理、项目设计、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安全施工、质量控制、工程变更、现场鉴证、工程计量、竣工交付与结算、工程保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建开发的部门设置,规范基建运作流程,确保项目管理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制定绩效指标管理办法,明确对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
绩效管理和经营计划、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制定的招标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明确招标业务范围、
流程和职责分工、业务行为,降低工程和采购成本,提高经营透明度,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投标管理制度与流程,规范对外投标行为和决策程序。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可适时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在经
营管理过程中的一切法律事务进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最大限度规避公司的法律风险。重点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纠纷处理、诉讼及重大事项的跟踪等。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明确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收入管理、结算管理、内部借款、费用开支、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税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资产减值及准备管理、资产损失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会计工作行为规范,有效提高会计工作质量。针对经营风险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严把公司财经纪律关,确保公司健康运营。
第五章 内部控制方法
第三十一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全面预算控制、经营风险控制、
组织结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文件记录控制、财产保全控制、业务人员素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内部审计、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三十二条 预算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实行全面预算
管理,由预算管理小组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经营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
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报告等措施,对公司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三十四条 组织结构控制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
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内部审计、业务经办和财产保管、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职务。
第三十五条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及各部门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层
次、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授权范围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第三十六条 文件记录控制要求文件记录控制要求公司建立企业组织机构职
能图、编制全员岗位说明书和业务程序手册,业务人员必须知道本人在处理业务时所处的位置、前后道作业环节,确保工作效率能够得到提高。
第三十七条 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实物资产的
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八条 业务人员素质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实施科学的聘用、培训、轮
岗、考核、奖惩、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业务人员工作规范,保证业务人员胜任相应的工作。
第三十九条 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预算执行报告、资金分
析报告、经营分析报告、资产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报告等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四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内部审计日常工作,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按照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保证公司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四十一条 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减少
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六章 信息与沟通
第四十二条 信息与沟通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
第四十三条 公司建立公司与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重大内部信息传递制度,
以及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