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安杰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5 17:39:15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5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999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54.81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8085.88 万
股的 0.678%。
(3)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48.96 元/股。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69 人。
(5)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万股) 授予权益总数 公告日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张承 中国 董事长、总经 1.68 2.518% 0.021%
理
2 韩春琦 中国 董事、副总经 1.40 2.099% 0.017%
理
3 盛跃渊 中国 董事、工程部 1.40 2.099% 0.017%
总监
4 陈君灿 中国 财务总监 1.68 2.518% 0.021%
5 张勤华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5 1.574% 0.0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7.60 71.354% 0.588%
(64 人)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4.81 82.162% 0.676%
四、预留部分 11.90 17.838% 0.147%
合计 66.71 100.000% 0.82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四位小数。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2月31日(不含)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所有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 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 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75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95 亿元 或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79 亿元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75 亿元;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41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或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9 亿元 或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9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11 亿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65 亿元;
或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09 亿元 或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84 亿元
注:上市“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以扣除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前的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若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于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75 亿元;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41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