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1-15 17:07:43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11 层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 √
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
案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4 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8 中直股份 2024/11/2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将登记手续要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xiay036@avic.com 办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联系人:夏源,电话:(010)58354758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请提前 30 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源
电 话:010-58354758
传 真:010-58354755(请标明夏源收)
邮 件:xiay036@avic.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2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3 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