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农牧: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21:00:1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
关规定,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用名“四川振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130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5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
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等 41 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100.00%股权;
2021 年 3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47 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3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3 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现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130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48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039.53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440.47 万元,资金到账
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80005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
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计划投入“50 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21,707.59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和投资建设“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其中,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塘巨星农牧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平塘巨星农
牧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3、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22364901040014705 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
币 30,440.47 万元,减去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0,607.64 万元,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 0.40 万元,
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372.67 万元,由于该次募投项目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05.1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转入本公司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山直属支行 22364901040013145 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46 万元(系 2024 年 9 月结息
产生)。具体存储情况列表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22364901040014705 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020000084853 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 5101010120010010374 45.58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020000397891 0.00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合计 45.58
注 : 上 述 账 户 均 已 注 销 , 其 中 重 庆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两 江 分 行
510101012001001037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完成注销手续。
(二)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5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星晟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41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巨星有限 100%股权。
参照巨星有限全部股东权益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 222 号)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 182,122.48 万元,确定交易对价为 182,000.00 万元。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资产,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170,25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11,75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的,合计发行 227,911,6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7 元/股。上述股份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227,911,629.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7,911,629.00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川华信验(2020)第 005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227,911,629 股普通股(A 股)股份,仅涉及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
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三)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47 号文《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181,8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99.995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77.19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822.81 万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50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古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德昌巨星农牧
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3、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存放于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
020000415552 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822.81 万元,减去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0,861.06 万元,减去支付银行手续费 0.10 万元,加
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5.9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27.55 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列表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 020000415552 275,445.77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区支行 020000432508 46.84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注 020000432748 0.00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 08010304000006577 0.00
合计 275,492.61
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02000043274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完成注销手续。
(四)202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