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8:32:26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民民先生、揭元萍女士、吴娟娟女士、陈谌女士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力先生、郑晓南女士、江希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江希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金力先生、郑晓南女士、江希和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选举通过后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民民 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5年1月至2005年4月以访问学者身份于罗氏(美国)Palo Alto研发中心工作;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于罗氏研发(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任研发副主任;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任罗氏研发(中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药化一部总监;2008年7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美国药石董事、迈晟科技执行董事、华创股份董事、晶捷生物董事长、诺维科思执行事务合伙人、药研达执行事务合伙人、普惠天元执行事务合伙人、药智生物执行事务合伙人、易格诺思执行事务合伙人、易康达执行事务合伙人、易欣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必达执行事务合伙人、RETEX PHARMACEUTIC ALS,INC.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民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40.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4%,由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南京诺维科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540.4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71%。杨民民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揭元萍 女士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上海化学试剂研究所研发员、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常务副所长、所长;1999年6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上海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执行总监;2016年1月至2021年11月
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揭元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吴娟娟 女士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南京旗化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9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8月至12月任公司股改筹委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娟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陈谌 女士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6年3月开始在公司任职,历任市场副总监、总监,现任市场高级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谌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4,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力 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力先生从业二十余年,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多次获江苏省优秀律师等行业荣誉,多次赴美参加由中国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及江苏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及跨境并购培训,并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马里兰州立大学、乔治城大学、国际法学会进行学术交流,擅长公司投融资、并购、涉外法律、知识产权等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并受聘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沈阳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等知名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知名调解机构调解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及南京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2021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晓南 女士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南京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转化中心理事长、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理事长、中国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转化联合体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1985年7月至2024年3月,任中国药科大学期刊编辑部主任、编审。郑晓南教授长期致力于医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期刊编辑出版及传播规律研究,在科技信息传播和行业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荣获“首届江苏省创新争先奖”“江苏省侨联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第十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晓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江希和 先生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授、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速传动独立董事。曾任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审计办公室主任、图书馆馆长;宝武镁业、鸿达兴业、红宝丽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江希和教授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和税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国内核心期刊和海外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和横向课题20多项,主编会计学基础、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教材6本。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希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