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光明乳业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7:27:17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做出的决定。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财务安全,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
注册会计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为黄锋先生,于 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于 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海鹏先生,于 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77.6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202.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7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
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做出的决定。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关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启动选聘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2024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经过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