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7:04:59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中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该员工解释说明,
该员工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
对本次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4 年 6 月 4 日,公
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8 股。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40-0.35)÷(1+0.48)≈94.36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0×(1+0.48)=444 万股;
调整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5×(1+0.48)=111 万股;
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375×(1+0.48)=555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444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111 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555万股,授予价格为 94.36 元/股。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授予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