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4 16:44:40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送达全
体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
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森泰科技通过增资和借款的形式转入泰国森泰。其中用于增资的金额为 13,884.97 万元;用于借款的金额为 3,111.97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0.5%,借款期限为实际收到借款资金之日起 5 年(由于募投资金账户利息变动无法准确预计,实际借款金额包含截止银行账户划转前所有金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生产运营效率, 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