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1-13 18:31:54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古鳌科技”或( 上市
公司”)拟将持有的东高 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高科技”或
标的公司”)2.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 上海睦誉”或( 交易对方”)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兴证券”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7、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文件,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一升 翟林飞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