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 17:25:38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3,236,0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3,236,0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2.086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08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62,581,482 99.5990 476,176 0.2917 178,365 0.109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大信 31,34 97.9543 476,1 1.4882 178,3 0.5575
会计师事务所 1,482 76 65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家齐律师、原松雷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