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20:59:38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68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除监事余泽元外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余泽元因缺席本次会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近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2 人,监事余泽元先生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永健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姜永健先生、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三项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含子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含子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含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69)全文刊登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
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寄送的《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附: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清波先生
顾清波,1948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 MBA 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
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肃九鼎天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截至目前,顾清波先生持有公司 52,749,348 股股份,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为公司 5%
以上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董事顾柔坚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2)缪振先生
缪振,1950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南通地区行署工业局秘书、如
皋市硫酸厂厂长、如皋市科技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等。
截至目前,缪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 5%以上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3)顾柔坚先生
顾柔坚,197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通用玻璃钢事业部
总经理助理等。现任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
截至目前,顾柔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 5%以上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与公司 5%以上股东顾清波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4)冯永赵先生
冯永赵,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如皋玻璃纤
维厂总经办副主任、主任,江苏九鼎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江苏九鼎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织造事业部总经理、董事,现任江苏九鼎集团党委副书记,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截至目前,冯永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 5%以上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5)王皓先生
王皓,男,汉族,1975 年 2 月出生,山东青岛人,无党派,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青
岛开发区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青岛开发区黄岛街道财政所所长,青岛西海岸新区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青科控股集团副总经理。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 5%以上股东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母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6)王翔先生
王翔,男,汉族,198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渣打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对公客户经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对公客户经理、青岛金汇方圆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主管、青岛宝菲特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部长、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监事,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赛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 5%以上股东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母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姜林先生
姜林,1975 年 11 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
律师,兼任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低碳经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监事长、上海现代服务业标准创新发展中心监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姜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公司董事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2)谷正芬女士
谷正芬,196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
任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谷正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