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温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18:29:03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温氏转债”暂停转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07
2、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7年3月28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号)同意注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297万张可转换公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债券(债券简称:温氏转债,债券代码:123107),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929,7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温氏转债”自2021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
公司于2024年 11月 7 日 召 开 的 2024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于近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鉴于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温氏转债”将在2024年11月8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自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温氏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