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18:24:33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229,475 万元(含等值外币),具
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113)。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为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71,360 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上海嘉乐
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25 日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76)。
二、本次担保进展
公司于近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嘉乐提供最高债权人民币 11,44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近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嘉乐提供最高债权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
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上海嘉乐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担 被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 本 次 实 本次担保后 是 否
保 担 担保方持股 近一期资产 审 议 担 前已用担 际 担 保 已用担保额 剩余可用 关 联
方 保 比例 负债率 保额度 保额度 发生额 度 担保额度 担保
方
本 上
公 海 51.85% 36.07% 50,000 0 16,440 16,440 33,560 否
司 嘉
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
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
2、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 法定代表人:王海岗
4、 注册资本:9,275 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1993 年 2 月 18 日
6、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公路 288 号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服饰制造;服饰研发;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印染加工;服装辅
料制造;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8、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嘉乐 51.8480%的股
份,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9、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嘉乐的资产总额为851,859,181.76
元,负债总额为 376,135,520.60 元,净资产为 475,723,661.16 元。2023 年,上海
嘉乐的营业收入为 397,794,800.09 元,利润总额为 6,710,710.44 元,净利润为-7,108,673.86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海嘉乐的资产总额为 777,458,035.59
元,负债总额为 280,404,771.13 元,净资产为 497,053,264.46 元。2024 年 1-9 月,
上海嘉乐的营业收入为 306,744,085.65 元,利润总额为 22,117,448.06 元,净利润为 21,329,603.30 元。
10、上海嘉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2、被担保方: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金额:人民币 11,44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
(1) 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日之
日起三年;
(2) 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
(3)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被担保方: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上海嘉乐在业务经营中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上海嘉乐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上海嘉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09,485.1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10%;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