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4-11-07 16:23: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全称
148804.SZ 24TCLK4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三期)(品种二)
148803.SZ 24TCLK3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三期)(品种一)
148683.SZ 24TCLK2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二期)
148600.SZ 24TCLK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重大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发行人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诚信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发行人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于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影响。
三、受托管理人下一步措施与安排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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