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05 17:41:46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4-047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曾焕彬先生、曾雅萍女士、徐勇先生、翁馥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清木先生、李磊先生、吴锦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锦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曾本生先生因任期届满,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曾本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938,2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5.4943%,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焕彬先生简历
曾焕彬,男,1974 年出生,公司创始人,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曾任公司前身泉州华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曾焕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长曾本生先生为曾焕彬先生之父,公司拟任董事曾雅萍女士为曾焕彬之妹,除此之外,曾焕彬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曾雅萍女士简历
曾雅萍,女,1976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采购部经理,华美工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上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
截止公告日,曾雅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长曾本生先生为曾雅萍女士之父,公司现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曾焕彬先生为曾雅萍女士之兄。除此之外,曾雅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勇先生简历
徐勇,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曾任公司前身泉州华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日,徐勇先生持有泉州嘉禾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3%的合伙份额,泉州嘉禾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17%的股份。徐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翁馥颖女士简历
翁馥颖,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前身泉州华硕实业有限公司监事、行政部经理,泉州安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部经理。
截止公告日,翁馥颖女士持有泉州嘉禾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的合伙份额,泉州嘉禾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17%的股份。翁馥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清木先生简历
王清木,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王清木先生系政协泉州市第13 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惠安县第 14 届委员会委员。
截止公告日,王清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王清木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磊先生简历
李磊,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日本国立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公告日,李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李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锦凤女士简历
吴锦凤,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天健财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大榭瑞达申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络绎飞扬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吴锦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吴锦凤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