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1-05 15:32:2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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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议案一: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14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青墩路 1 号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千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本次股东大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92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38.59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产线名称 拟投入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2-庚醇/甲基异丁基醇装置
1 (8.45 万吨) 异丁酸异丁酯装置 30,000.00 3,572.47
苯甲酸装置
有机酸装置(一期)
酮类合成装置(一期)
醇类装置(一期)
醋酸酯及月桂酸单甘油酯装置(一期)
丁酸钠/戊酸钠/丁酸钙装置、丁酸钠/苯
甲酸包被装置(一期)
2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 酰氯装置(二期) 40,000.00 12,541.52
及衍生产品项目 有机酸酐装置(二期)
丁醚和甲酯装置(二期)
异丁酸酐装置(二期)
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二期)
有机酸装置(二期)
酮类合成装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20,001.88
合计 90,000.00 36,115.87
注:“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包含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截至本议案
审议日,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一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的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拟
对“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中的部分产线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产线名称 原建设期截止 调整后建设期
时间 截止时间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 2025 年 1 月 2025 年 12 月
(8.45 万吨)
项目名称 产线名称 原建设期截止 调整后建设期
时间 截止时间
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 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 2025 年 7 月 2027 年 12 月
及衍生产品项目 (二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原因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 万吨)”、“年产 10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
目”实施过程中,受行业发展及市场竞争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投资建设进度整体放缓。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系公司根据行业需求变化对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线进行分析论证,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系公司部分产线为国内创新性生产装置,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需要增加中试研究后再实施工业级生产装置的建设及生产,故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
因此,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中上述具体产线的建设期截止时
间分别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和 2027 年 12 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