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1 17:51:47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济南市共青团路绿地中心 48 层公司会议室通过现
场出席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刘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选举刘萍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萍女士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行业未来发展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