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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30 17:03:28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5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 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 ww.c ninfo.c om.c n)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53)。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
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9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最高成交价为 1.51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4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5,096,9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未达到回购方案资金下限金额。
二、实际回购情况与 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 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实际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为 1,509.70 万元,未达到回购方案资金下限金额。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回购股份工作小组,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统筹安排进行择机回购,自 9 月 6 日起,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一直关注股价走势,寻找回购股份的时机,可直至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日,公司股票价格仍然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实施回购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 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 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股份10,29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未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后(如全部注销)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31,143,367 8.42% - 131,143,367 8.47%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426,897,963 91.58% -10,298,800 1,416,599,163 91.53%
总股本 1,558,041,330 100% -10,298,800 1,547,742,53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 供参考,具体注销股份数量及总股本、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 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八、针对回购未实施 完成的致歉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系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拟定,回购方案制定时公司股票价格处于长时间疲软状态,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 3 个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统筹安排择机回购,公司实施两次回购后,公司股票价格乘着市场行情高涨的东风持续上涨,直到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日,公司均未找到回购股份的时机。本次回购方案的制定公司未充分考
虑市场行情,致使最终回购方案未按期完成。
公司对于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未按期完成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更加审慎的判断公司行业变动,并合理规划后续安排。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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