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9 19:49:46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
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 Senior International Holding(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星源”)、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新加坡星源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英诺威(新加坡)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前述授信及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4,892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7,559 股进行回购
注销,并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首次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102,440 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4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45,106,969 元变更至人民
币 1,342,956,97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345,106,969 股变更为 1,342,956,970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拟修改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45,106,969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1,342,956,970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345,106,969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342,956,97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