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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9:31:56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的期权简称:银轮 JLC2;期权代码:037290。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61,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34%,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价格为 9.88 元/股。
3、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
4、本次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61,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10.14 元/股调整为 10.06 元/股。
8、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98 元/股。
10、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1、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
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 9.88 元/股。
12、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3、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为 384 人,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 比例
(万股) 比例
党委书记、董事、副总
1 柴中华 经理 200 3.92% 0.25%
2 夏军 总经理 100 1.96% 0.13%
3 朱晓红 财务总监 100 1.96% 0.13%

4 陈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1.96% 0.13%
副总经理、研发总院院
5 刘浩 长 100 1.96% 0.13%
副总经理、商用车与非
6 杨分委 道路事业部总经理 100 1.96% 0.13%
7 陈不非 副董事长 60 1.18% 0.08%
副总经理、美标公司总
8 郭琨 经理 60 1.18% 0.08%
9 李钟麟 副总经理 50 0.98% 0.06%
10 王宁 副总经理 50 0.98% 0.06%
董事、后处理事业部总
11 周浩楠 经理 48 0.94% 0.06%
核心骨干员工(373 人) 3981 78.04% 5.03%
预留部分 152 2.98% 0.19%
合计 5101 100.00% 6.4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3)本计划首次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5%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5%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5%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5%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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