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51:50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状
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公司对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 2024 年 1-9 月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8,557.16 万元,具体如下表:
资产名称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万元) 市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账款 4,012.29 8.63%
其他应收款 46.06 0.10%
长期应收款 302.60 0.65%
存货 4,196.21 9.03%
合计 8,557.16 18.41%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专用程度较高的存货,作为专项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作为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经测算,公司 2024 年 1-9 月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4,360.95 万元,计提
存货减值损失 4,196.21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8,557.16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43.61 万元,减少 2024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7,243.61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4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
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4 年 09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