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47:39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亚太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27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57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9,445.2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4,991.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9,778.85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1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6,806.15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中审亚太会计师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694.34 万元,购买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沈秀云,注册会计师,于 2010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于 2023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于 201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及 14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秀云、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近三年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沈秀云、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 日,注
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亚太会计师已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 4 年;2023 年度,亚太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亚太会计师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