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20:49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8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
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06.5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23.50万股
(3)授予价格:23.9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人数80人,预留授予人数35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40%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归属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8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70%。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若各归属期间,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5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小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29)。
(5)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7)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南京晶
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8)。
(8)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53)。
(9)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
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